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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在2018级新生中开展大学生心理骨干 选拔及培训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10-25    作者:    来源:党委学生工作部    浏览:    打印

各学院:

为有效发挥大学生心理骨干的主体作用,加强和改进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拟在2018级新生中开展大学生心理骨干选拔和培训工作,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心理骨干选拔

(一)范围及数量

大学生心理骨干包括校院两级心理社团学生干部、班级心理委员、寝室心理联络员。每个班级可设1-2名班级心理委员,每个寝室设1名寝室心理联络员。

(二)职责要求

1有较强的责任心、性格开朗、人际关系良好、热心助人;

2.积极参加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中心和学院大学生发展辅导中心组织开展的各项培训;

3.积极配合学院、年级辅导员、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中心做好日常心理健康教育工作;

4.及时识别、发现身边同学的心理问题,向需要心理帮助的同学提供及时有效的关怀、帮助与心理援助资源。

二、心理骨干培训

(一)培训安排

1. 校心理社团学生干部、班级心理委员的培训由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中心分校区举办,屯溪路校区的培训由李艳总负责,翡翠湖校区的培训由黄凤总负责。学院心理社团学生干部、寝室心理联络员的培训由各学院大学生发展辅导中心组织、安排及实施。校心理社团学生干部、班级心理委员培训安排见附件1

在校内集中培训的基础上,班级心理委员须完成全国高校心理委员工作平台发布的班级心理委员视频课程学习。具体操作方法为:登录网址http://www.xlwy.org/,下载毫末app,进行班级心理委员注册,完成课程学习后,可取得相应的证书。该证书是参选全国百佳班级心理委员的重要凭证。

2.各学院大学生心理发展辅导中心对本学院心理社团学生干部、寝室心理联络员至少进行2次培训。培训内容包括《寝室心理联络员的工作职责及工作方法》和《大学生常见的心理问题的分类和识别》。

(二)培训资料

为每位班级心理委员发放《班级心理委员工作手册》《团体辅导训练指导手册》各1本;每位寝室心理联络员发放《寝室心理联络员工作手册》1本;校院两级心理社团学生干部发放《团体辅导训练指导手册》《寝室心理联络员工作手册》各1本。

三、培训考核

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中心将统一对班级心理委员、校心理社团学生干部进行考核,并对考核合格的班级心理委员颁发班级心理委员证书,对考试合格的校心理社团学生干部颁发考核合格结业证书;各学院自行组织院心理社团学生干部、寝室联络员的考核。考核合格的学生心理骨干,可申请参加校大学生朋辈心理健康教育先进个人的评选。

四、相关要求

1. 各学院要充分认识大学生心理骨干在日常心理健康教育和心理危机干预中的重要作用,按照每个学院5-10名心理社团学生干部、每个班级1-2名班级心理委员和每个寝室1名寝室心理联络员的要求报送学院心理社团学生干部、班级心理委员名单和寝室心理联络员人数(附件2);按照不少于2次培训的要求报送学院心理社团学生干部、寝室心理联络员培训计划表(附件3),并依照计划表实施培训。学院心理社团学生干部、寝室心理联络员培训计划表于112日前以学院为单位发送至邮箱xlzx@hfut.edu.cn,纸质版加盖学院公章后交至学生工作部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中心(翡翠湖校区:综合楼312室;屯溪路校区:校内中国银行自助机对面三层小南楼一楼102室)。

2. 学院心理社团学生干部、寝室心理联络员培训实施结束之后,要认真进行工作总结,并按照要求撰写培训小结。培训小结内容包括:培训主题和内容、培训实施过程、实施效果等,字数1000字为宜,并附2次培训现场相关图片3张,于12月31日前发送至邮箱xlzx@hfut.edu.cn。相关报送情况和培训小结将作为学院学生工作考核的重要参考。

 

附件1 2018级校心理社团学生干部、班级心理委员培训安排.doc

附件2: 学院心理社团学生干部、班级心理委员名单和寝室心理联络员人数.xls

附件3:学院心理社团学生干部、寝室心理联络员培训计划表.xls



                                          党委学生工作部

                                                                                 20181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