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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参加2025年安徽省学生心理健康教育课题研究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12-01    作者:陈凤舞    来源:    浏览:    打印

各学院:

为深入贯彻落实教育部等十七部门《全面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学生心理健康工作专项行动计划(2023—2025年)》和安徽省教育厅等十七部门《全面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学生心理健康工作若干举措》,进一步提升学生心理健康教育科学研究水平,根据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开展学生心理健康教育课题研究的通知》(皖教秘学【2025】37号)的有关要求,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选题范围

选题范围以学生心理健康教育的理论与实践问题为研究领域。选题要坚持正确政治方向,立足党和国家教育事业发展需要,聚焦心理健康教育发展理论和现实问题,注重研究成果的转化应用,切实服务于学生心理健康成长。

申报课题分为重点研究课题和一般研究课题。申报重点研究课题可参考2025年度安徽省学生心理健康教育研究课题申报指南(附件1),选择相应的研究领域和方向。申报一般研究课题,可依据重点课题的研究领域和方向,也可结合学校心理健康教育的实际工作选择研究内容。课题名称自拟,课题名称的表述应科学、严谨、规范、简明。

二、申报要求

学生心理健康教育研究课题的项目申请人应在学校心理健康教育领域有较强的研究水平,有扎实的学术积累或丰富的实践经验。项目申请人具体条件详见附件2。

三、组织管理

申请人所在单位对申请人提交的《2025年度安徽省学生心理健康教育研究课题申请书》(附件3)《2025年度安徽省学生心理健康教育研究课题论证活页》(附件4)全面审核,《2025年度安徽省学生心理健康教育研究课题论证活页》查重率超过30%的不予报送,查重通过的请附查重报告。申报选题不属于学生心理健康教育研究范围、申请人不符合申报条件、申报材料不规范,不予接受和评审。

四、结题与验收

(一)课题实行主持人负责制,项目通过评审立项后,课题主持人全面负责课题的实施和管理,按要求提交中期报告,汇报研究进展,按期完成课题结项与验收。

(二)课题研究周期一般为1-2年,确有需要可申请延期1年。

(三)课题主持人须就课题重要事项变更提前报项目管理办公室批准。

(四)课题完成后,课题主持人提交结题申请和研究报告等材料,省教育厅指导省学生心理健康教育指导和发展中心组织专家组对课题成果进行验收,通过验收的课题,颁发结题证书。

(五)课题研究成果归安徽省教育厅、省学生心理健康教育指导和发展中心和课题承担单位共同所有。

五、申报提交

(一)申请人填写《2025年度安徽省学生心理健康教育研究课题申请书》《2025年度安徽省学生心理健康教育研究课题论证活页》(A4纸打印,分别装订)《2025年度安徽省学生心理健康教育研究课题申报汇总表》(附件5)

(二)申请人所在单位对课题负责人的政治表现、业务及学术能力、申报材料的真实性等进行全面审核并签署意见。

(三)申报材料须提交所在单位进行初选,单位初选后请于12月14日前将推荐申报材料,包含《2025年度安徽省学生心理健康教育研究课题申请书》1份、《2025年度安徽省学生心理健康教育研究课题论证活页》3份,《查重报告》1份,电子版及签字盖章扫描版汇总压缩发送至心理健康教育中心邮箱:xlzx@hfut.edu.cn,命名方式为:XX学院+申报人姓名+2025心理健康课题项目申报材料。课题申报材料由学校统一报送。

联系人:陈老师0551-62905525


党委学生工作部(处)

2025年12月1日

附件1.2025年度安徽省学生心理健康教育研究课题申报指南.docx】已下载
附件2.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开展学生心理健康教育课题研究的通知》.pdf.pdf】已下载
附件3.2025年度安徽省学生心理健康教育研究课题申请书.doc】已下载
附件4.2025年度安徽省学生心理健康教育研究课题论证活页.doc】已下载
附件5.2025年度安徽省学生心理健康教育研究课题申报汇总表.xls】已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