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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2023年大学生心理危机预防与干预工作论坛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12-05    作者:    来源:    浏览:    打印

各学院:

为认真贯彻教育部等十七部门《全面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学生心理健康工作专项行动计划(2023—2025年)》要求,进一步落实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加强学生心理健康管理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切实加强学校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研究,提升我校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水平,经研究,决定举办2023年大学生心理危机预防与干预工作论坛。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论坛主题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围绕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共同探讨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面临的难题,探索大学生心理危机预防与干预的新方法、新机制,提高心理危机预防与干预专业化水平,提升大学生的心理健康素养,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全面发展。

二、论坛时间

2023年12月9日

三、论坛地点

屯溪路校区学术会议中心一楼大报告厅、第一宣讲厅

四、参会人员

各学院党委副书记、全体辅导员

五、论坛安排

1. 12月9日上午8:30-9:00:开幕式。

2. 12月9日上午9:10-11:30:专家报告。

3. 12月9日下午14:00-16:00:心理工作坊。

4. 12月9日下午16:10-17:30:圆桌会议。

(具体内容详见附件1)

六、有关要求

1.精心组织。各学院要提高政治站位、统一思想认识,认真组织辅导员按时按要求参加论坛相关环节,为辅导员参加学习研讨创造良好的条件,确保工作论坛高质量开展。

2.提高认识。全体辅导员要增强学习的自觉性和主动性,全身心投入论坛学习,严肃纪律,认真记录,强化工作思考,激发工作动力,着力提升学生心理危机预防与干预能力。

3.总结研讨。全体辅导员在参加论坛时,要注重与实际工作相结合,梳理工作思路、交流经验做法、研讨工作举措,切实提升学校心理健康教育工作高质量发展。



党委学生工作部(处)

2023年12月5日

附件1:2023年大学生心理危机预防与干预工作论坛议程安排.docx】已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