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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4-2025学年本科生春季国家助学金受助资格复核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03-21    作者:    来源:    浏览:    打印

各学院:

为做好2024-2025学年本科生春季国家助学金发放工作,根据《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财教科〔2021〕310号)以及《合肥工业大学本科生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评审与管理暂行办法》等文件精神,党委学生工作部(处)学生资助服务中心近期拟开展春季国家助学受助资格复核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复核对象

获得2024—2025学年秋季国家助学金的学生。

二、复核内容

对于存在下述情况者,原则上取消其2024-2025学年本科生春季国家助学金受助资格:

(一)受助学生存在退学、休学或参军入伍学籍变更等情况;

(二)2024-2025学年受助学生受到学校纪律处分

(三)受助学生存在其他不符合国家助学金资助条件的情形。

三、复核流程

1.学院复核。学院根据复核情况,填写《合肥工业大学2024-2025学年本科生春季国家助学金复核表》(附件1),纸质版于3月27日前报送至党委学生工作部(处)学生资助服务中心,电子版发送xszz@hfut.edu.cn。

2.学院递补。经复核产生的名额空缺,学院可以递补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信息库中未享受国家助学金的学生,相关材料须报送党委学生工作部(处)审核;对学院没有满足条件递补学生的情况,空缺名额由党委学生工作部(处)统一进行划分。递补春季国家助学金工作由学院组织学生申请、班级评议、学院奖助领导小组审核、学院在一定范围内公示,公示无异议报送至党委学生工作部(处)。

3.学校审核。党委学生工作部(处)对各学院报送的复核及递补情况进行审核。

四、相关要求

各学院坚持“公开、公正、公平”工作原则,认真做好2024-2025学年本科生春季国家助学金受助资格复核工作,确保各项资助政策和措施真正落实到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身上。教育学生珍惜并合理使用国家助学金,努力学习,积极进取,切实把奖助学金用于学习和生活,以实际行动回报国家和社会。

联系人:李老师;

联系电话:0551-62901991。


党委学生工作部(处)

2025年3月25日


附件1:合肥工业大学2024-2025学年本科生春季国家助学金复核表.xls】已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