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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1-2022学年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续放信息核对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7-20    作者:刘烨    来源:    浏览:    打印

各学院:

为做好我校2021-2022学年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续放工作,现将国家助学贷款续放信息核对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信息核对:

 1.根据学生资助服务中心提供的《2021-2022学年国家助学贷款续放信息核对表》(电子表发至各学院专管员老师),请各学院认真核对本院贷款学生的相关信息,特别是中行借记卡卡号(务必核实是否有效可用)、身份证号码、学制、联系方式等相关信息。

 2.各学院在核对续放贷款学生基本信息时,有转入或者转出的学生,请备注 “由XX学院转入”或者“已转入XX学院”。若有学生信息遗漏的,请直接与学生资助服务中心联系校核。

  二、停贷申请:

 1.申请终止贷款的学生,请在《2021-2022学年国家助学贷款续放信息核对表》中用红色标注,在备注栏目标明“停贷”,终止贷款学生须提交《合肥工业大学在校生国家助学贷款停贷申请表》。

 2.有退学、休学、服兵役、出国情况的贷款学生,根据贷款协议要求,学院需进行停贷报送。

     三、国家助学贷款合同补充条款续签

 根据全国资助管理中心关于做好《<中央部门所属高校2020—2023学年国家助学贷款业务合作协议书>补充协议书》签署工作的函要求,为提高国家助学贷款信息化管理水平,全面掌握国家助学贷款情况,建立国家助学贷款信息管理系统和统计监测体系,将中央部门所属高校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借款学生基本信息,纳入“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信息系统”。

现请校园地贷款同学到本校区学生资助服务大厅续签贷款合同补充条款。

  四、材料的报送方式与报送时间:

 1.报送材料:

(1)《XX学院2021-2022学年国家助学贷款续放信息核对表》(电子版)

(2)《合肥工业大学在校生国家助学贷款停贷申请表》(附件一、纸质版、一式二份)

(3)《XX学院停贷学生信息汇总表》(附件二、电子版)

 2.报送方式与报送时间:

各学院将贷款信息审核、汇总后,电子版汇总表发送至xszz@hfut.edu.cn,纸质版材料以学院为单位交至学生资助服务中心,材料截止报送时间为7月25日。


党委学生工作部

2021年7月20日

合肥工业大学在校生国家助学贷款停贷申请表.doc】已下载
XX学院停贷学生信息汇总表.xls】已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