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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9年国庆节期间学生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09-29    作者:    来源:党委学生工作部    浏览:    打印

各学院:

根据学校《关于2019年中秋节、国庆节放假的通知》要求,国庆节101日至107日放假调休,共7天。为确保假期学生工作有效开展和广大同学的安全,现就国庆节期间学生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加强学生爱国主义教育。各学院要以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为契机,充分发挥学生会、社团等学生组织的引导功能,通过组织学生集中收听收看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大会、阅兵式和群众游行等国庆活动、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参加学校国庆节升国旗仪式、组织党史国史座谈会、赴红色教育基地瞻仰参观、集中观影等,以生动的爱国主义教育激发学生的爱国热情,涵养学生的家国情怀,增强学生的历史使命感和社会责任感。

2.开展安全防范教育工作。各学院要高度重视假期学生安全稳定工作,集中力量在广大学生中开展安全教育,教育学生在放假期间要严格遵守校规校纪和社会公德,注意防火防盗防骗,注意人身与财物安全。提醒假期准备参加勤工助学及就业实习学生谨防传销和各种诈骗,尤其是电信诈骗。提醒外出及回家探亲同学注意交通安全,乘坐合法和安全的交通工具,保管好个人财物。

3.做好学生安全管理工作。各学院要进一步加强学生安全管理,本科生离开合肥市区须事先向辅导员报告,研究生离开合肥市区须事先征得导师同意。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组织学生集体旅游,学生个体旅游须加强自我防范意识,并提前征得家长同意留校同学要主动维护校园安全稳定,自觉遵守学校、学院各项规章制度,严禁晚归或彻夜不归。

4.细致掌握学生离返校情况。各学院要全面细致掌握学生外出的情况(含已履行手续的外宿学生),严格请销假制度,做好假期学生离校和返校登记,防止学生擅自离校和未按期返校。假期结束后,学院要准确掌握学生的返校情况,对特殊情况要进一步核实,对假期未履行请假手续离开合肥市和无正当理由未及时返校的学生,学院应当及时开展进行批评教育,情节严重的应依据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

5.做好值班和应急响应工作。各学院要组织辅导员深入学生寝室,加强学生宿舍区的巡视,做好安全检查工作;要妥善安排好假期学生工作值班,针对可能发生的突发情况制定相关应急预案,对各种突发事故和异常情况要按规定及时、如实上报,不得瞒报、迟报、漏报。全体政工干部必须确保假期期间个人联系方式的畅通。

  

  

党委学生工作部(处)  校团委   研究生院

                               20199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