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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合肥校区2020-2021学年第一学期升国旗活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10-16    作者:    来源:党委学生工作部    浏览:    打印

各学院、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法》,引导学生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爱国主义精神,激发广大同学的爱国热情、报国之情、强国之志,经研究决定,本学期继续在学生中组织开展升国旗活动,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厚植爱国情怀  彰显青年风采

二、活动时间

从本学期第八周开始,每周周一早上7:25,各学院具体时间安排见附件。

三、活动地点

屯溪路校区西田径场北侧;

翡翠湖校区田径场南侧。

四、参加人员

轮值学院领导、政工干部、全体学生。

五、工作要求

1.积极宣传、加强教育。举行升旗仪式是加强师生爱国主义教育的重要内容之一,各单位务必高度重视,在日常教育管理过程中组织学生学习并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法》等法律法规,举行唱响国歌等爱国主义教育活动;升旗仪式时,各单位可结合实际情况,有计划地组织学生开展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合唱红歌、国旗下的讲话等各类主题教育活动;活动相关宣传总结材料(新闻链接)请于1225日前发送至邮箱:xgbjgk@hfut.edu.cn

2.认真组织、注重效果。每周升旗仪式由值班学院负责组织开展,各学院要做好现场组织协调、秩序维护和学生考勤工作,对无故缺席的学生给予相应教育处理。轮值学院以班级为单位(每班一列纵队),在升旗仪式正式开始前5分钟面向国旗集合完毕,升旗时保持着装整齐、姿态端正、神情严肃。升国旗现场运动或经过的师生员工应面对国旗、自觉肃立,待升国旗仪式完毕后,方可自由行动。

3.协同配合,加强沟通。校国旗护卫队负责两校区升(降)旗任务,周值班学院相应校区全体政工干部须全程参加组织升国旗活动,学工部、校团委派工作人员参加协调升国旗活动。如遇可能影响升旗仪式进行的相关情况(如雨雪天气),各学院、学工部应及时进行沟通、协调,第一时间通知有关单位和个人;如因学生实习等原因无法参加升旗活动,各单位应提前以书面形式提前报学工部备案。

 

附件1:2020-2021学年第一学期升国旗活动学院值班安排表.doc

附件2:升旗仪式规范.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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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委学生工作部(处)  校团委

202010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