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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期末考试考风考纪教育管理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12-25    作者:    来源:党委学生工作部    浏览:    打印

各学院、全体学生:

为严格考试管理,规范考场秩序,严肃考风考纪,防止考试作弊事件发生,共创风清气正的考试环境,现就进一步加强期末考试考风考纪教育管理工作事宜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加强组织管理。严格考试管理和加强考风考纪是培育优良校风学风的重要措施,各学院要充分认识学生考风考纪工作的重要性,学院相关领导要带头履行职责,严格要求,统筹协调,制定学院监考老师、教务老师、辅导员老师相互配合的工作机制。学院要从确保学校正常教学秩序和维护学生切身利益的角度出发,把加强学生考风考纪教育和做好监考教师培训工作相结合,通过组织全体监考老师集中学习《合肥工业大学考试管理细则》相关内容等方式,做好监考教师(特别是新进教师)的培训工作,各学院应按照《合肥工业大学考试管理细则》相关规定做好考试的组织工作。

二、强化教育,营造良好氛围。各学院要把加强学生考风考纪教育作为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重要载体,充分利用网络、橱窗宣传栏等多种宣传渠道和形式,集中开展专项教育,营造严谨诚信的考试氛围;各年级辅导员要通过召开主题班会或者年级大会等方式,组织学生学习《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合肥工业大学学生违纪处分办法》《合肥工业大学考试管理细则》等有关文件,特别是《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令第41号)第五十二条第(四)款:代替他人或者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考试、组织作弊、使用通讯设备或其他器材作弊、向他人出售考试试题或答案牟取利益,以及其他严重作弊或扰乱考试秩序行为的,学校可以给予开除学籍处分等相关条款内容;加强案例警示教育,要认真分析以往学生考试违规情况,发放考风考纪警示教育材料;组织学生签订考试诚信承诺书,使学生充分认识考试违纪危害性及其严重后果,增强诚信考试的自觉性。各学院应教育引导广大同学合理安排时间,认真复习备考,要充分发挥学生主体作用,以学生党支部、班级等为单位,组织学习辅导、查漏补缺,针对学习困难学生进行“一对一”帮扶。学生党员和班级骨干要发挥带头作用,模范遵守考场纪律,坚决制止违纪行为发生;参加考试的学生,要积极备考,认真答卷,诚信考试,诚信立人。

三、明确职责,强化过程监督。各学院应强化考试过程管理和督查,落实工作责任,预防和遏制学生作弊现象发生,在考试期间要安排专人进行巡视,检查监考教师到岗及履行监考职责情况;监考教师要认真负责,恪尽职守,严格按照考场规则科学合理安排考试座位,切实维护考场秩序,重点加强对学生使用手机作弊的预防和监控;辅导员要深入考场进行巡查,协助督查学生考风,及时发现和处理学生考试违纪、作弊问题。学校相关部门和本科教学督导组将对考试过程进行全面巡视和督查,对不能履行职责的人员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四、依法依规,规范处置流程。一旦发现考试违纪和作弊行为,监考人员应根据《合肥工业大学考试管理细则》相关规定立即处理,要注意保留相关证据,特别是对于使用手机作弊的学生,要及时进行拍照取证(将学生手机与学生证一并拍照),涉及使用QQ群、微信群等群组作弊的,要对群组成员页面及群内全部留言记录一并拍照取证,并认真填写考试记录表。考试结束后,监考教师要将违纪作弊相关证据、考试记录表和学生试卷一起及时上报本科生院教学研究与评估处(本科生)或研究生院研究生培养处(研究生),相关学院和主考教师要积极配合上报。学院要迅速开展调查处理工作,对违反《合肥工业大学考试管理细则》和《合肥工业大学违纪处分办法》的学生依法依规尽快处理,并做好违纪学生的思想教育工作,让学生在吸取教训的同时,放下思想包袱,集中精力复习迎考。


本科生院  研究生院  党委学生工作部(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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