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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招募2021-2022学年学生事务助理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10-22    作者:张栋    来源:学生事务管理科    浏览:    打印

各学院:

为切实做好新形势下我校大学生的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充分发挥学生在学校教育管理和自身成长发展中的主体作用,畅通学生获取学校决策通知和反馈合理建议诉求的渠道,给学校科学制定发展规划和人才培养计划提供帮助,决定在全体学生中招募2021-2022学年学生事务助理,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招募人数

每学院2人,共40人。

其中本科生、研究生各1人,并兼顾学生性别和所在校区。

二、任职条件

1.理想信念坚定,思想积极进步,道德品质优良,高年级本科生和研究生应为中共党员,低年级本科生应为入党积极分子;

2.遵守学术规范,学习目的明确、态度端正、勤奋刻苦,成绩良好;

3.有较强的责任心和奉献精神,有主动服务学校发展和同学进步的意识,能够积极参与学生日常教育管理工作。

4.关心学校发展,关注学生工作,熟悉学校有关学生教育管理的政策、制度和规定;

5.善于联系老师和同学,群众基础良好,能够代表广大同学反映意见;

6.有较强的团结协作精神和主人翁意识,能够准确、有效的传达学校相关决策和部署,有一定的信息观察收集和分析甄别能力。

三、工作职责

1.列席部分涉及学生教育管理的会议,同时为学校制定重要政策和出台通知文件提供合理有效的建议和信息支撑;

2.宣讲学校政策文件,在同学中广泛宣传学校制定的与学生相关的政策、文件和通知;

3.收集反馈意见和建议,收集同学们对学校的教育活动、管理举措、服务保障等方面的意见和建议,及时汇总、整理,每周向相关部门反馈,紧急问题第一时间报告;

4.关注学生的热点、焦点和难点问题,深入学生群体,关注微信群、QQ群,贴吧、论坛等各类网络平台,了解日常思想政治教育开展情况,掌握日常同学们思想动态和同学们关注的热点、焦点和难点或需要引起注意的潜在性问题,在每月工作例会中客观公正的反馈相关信息,紧急问题第一时间报告;

5.解决学生问题,借助学生社区等学生工作平台,协同学生自律委员会等学生组织成员主动解决学生存在的问题,做到“自我消化小问题、及时上报大问题”;

6.建立沟通机制,学生事务助理可以接受广大同学委托,向学校相关职能部门反馈问题,协同解决学生面临的问题,沟通学生的合理诉求。

四、选聘程序

1.学生申请。有意向担任学生事务助理的学生填写《合肥工业大学2021-2022学年学生事务助理申请表》,报学院党委审批。

2.学院党委审查遴选。各学院党委结合学生申请情况,严格审查学生任职条件,根据工作需要和学生特点,推荐2名学生事务助理。

3.学校聘任。根据学院党委推荐情况,党委学生工作部按年度聘任学生事务助理。

五、其它

学生事务助理由党委学生工作部负责管理、培训和考核等工作,每年度给选聘的学生事务助理发放聘书,每月召开例会,重要政策文件发布前征集意见,同时每年度对考核优秀的学生事务助理予以表彰和奖励。

各学院根据任职条件,分别推荐2名学生(本科生1名,研究生1名),填写《合肥工业大学2021-2022学年学生事务助理申请表》和《合肥工业大学2021-2022学年学生事务助理信息汇总表》,并于10月29日之前将电子版发送至邮箱:xgbglb@hfut.edu.cn,申请表纸质版报送至党委学生工作部学生事务管理科(屯溪路校区学工北楼302或翡翠湖校区综合南楼315)。


党委学生工作部(处)

2021年10月22日

附件1:合肥工业大学2021-2022学年学生事务助理申请表.doc】已下载
附件2:合肥工业大学2021-2022学年学生事务助理信息汇总表.xlsx】已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