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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合肥工业大学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研究和创新实践2019年项目结题、2020年项目结题及2021年部分项目中期检查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6-28    作者:    来源:    浏览:    打印

各学院、有关单位: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全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全国教育大会精神,围绕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推动学生工作队伍加强工作研究、深化实践探索、强化理论教育,进一步促进我校大学生思想政治工作质量提升,经研究决定组织合肥工业大学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研究和创新实践2019年项目结题、2020年项目结题及2021年部分项目中期检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192020年立项项目结题工作

1.结题基本要求

(1)研究类项目结题要求

成果形式为论文的,重点项目在重点期刊上发表学术论文不少于2篇,或在指定期刊上发表学术论文不少于1篇,项目负责人署名第一作者的论文不少于1篇;一般项目为项目负责人在重点期刊上发表学术论文不少于1篇。成果形式为专著的,不少于10万字。成果形式为研究报告的,重点项目不少于4万字,一般项目不少于2万字。

研究类项目成果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经认定后可免于鉴定:

A.成果形式为研究报告的,最终成果或阶段性成果提出的对策建议被省委省政府、国家有关部门采纳或领导肯定性批示。

B.最终成果或阶段性成果获得全国高校网络宣传思想教育优秀作品二等及以上奖励或全国高校辅导员工作优秀论文评选一等奖(均须为第一作者)。

(2)创新实践类项目结题要求

按项目任务计划书完成了建设任务和目标,育人机制、举措等方面有所创新,师生普遍反映良好、具有一定社会影响;形成有较高应用价值的工作案例及结题报告,重点创新实践类工作案例不少于2篇,一般创新实践类工作案例不少于1篇;项目形成的工作案例等成果需获得校级及以上奖励或省级及以上相关媒体报道或省级及以上相关部门采用。

注:研究类项目、创新实践类项目在执行期,如能以所主持研究类项目为基础成功申报并获批厅级及以上社科类项目,或实践类项目成功申报并获批安徽省辅导员名师工作室项目、高校思想政治工作精品项目,即视为结项。

2.材料报送

达到结题要求的2019年延期结题项目负责人(附件1)、2020年立项项目负责人(附件2)须于2022年7月10日前提交结题材料,包括《合肥工业大学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研究项目结题申请书》(附件3)、《合肥工业大学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研究和创新实践项目结项成果汇总表》(附件4)及相关支撑材料(如支撑材料为已发表的论文,须附期刊封面、封底、目录页和论文复印件等),纸质版材料报送至学工北楼309室,电子版发送至xgbjyk@hfut.edu.cn。

、2021部分立项项目中期检查工作

2021年立项项目负责人(附件5)须于2022年7月10日前提交《合肥工业大学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研究和创新实践项目中期检查表》(附件6)及相关支撑材料,纸质版材料报送至学工北楼309室,电子版发送至xgbjyk@hfut.edu.cn。

联系人:刘雯雯,电话:62901047。


党委学生工作部(处)

2022年6月28日

附件1:2019年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研究和创新实践项目结项考核名单.xls】已下载
附件2:2020年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研究和创新实践项目结项考核名单.xlsx】已下载
附件3:合肥工业大学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研究项目结题申请书.doc】已下载
附件4:合肥工业大学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研究和创新实践项目结项成果汇总表.xlsx】已下载
附件5:2021年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研究和创新实践项目中期检查名单.xlsx】已下载
附件6:合肥工业大学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研究和创新实践项目中期检查表.doc】已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