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以及省委、省政府稳就业决策部署,扎实做好未就业毕业生就业促进工作,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23年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服务攻坚行动的通知》(人社厅发〔2023〕21号),决定在全校开展2023届毕业生就业服务攻坚行动,现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决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落实主题教育“学思想、强党性、重实践、建新功”总要求,强化政策落实、服务保障、权益维护、困难帮扶,确保工作不断档、服务不断线,力争有就业意愿的未就业毕业生年底前都能实现就业或参加到就业准备活动中。
二、行动主题
服务促就业 筑梦赢未来
三、行动时间
2023年7月-12月
四、服务对象
2023届离校未就业毕业生(含重点群体毕业生)
五、主要措施
(一)精准摸排,建立帮扶台账。各学院要认真逐一摸排离校未就业毕业生的情况,精准掌握每一名帮扶对象的具体状况,建立离校未就业毕业生实名登记帮扶工作台账并及时更新信息,做到底数清、责任清、对象清(模板见附件1)。
(二)精准帮扶,分类指导帮扶。对脱贫家庭、低保家庭、零就业家庭以及有残疾、较长时间未就业困难毕业生,按照“一人一档”“一生一策”要求开展重点结对帮扶,为有就业意愿的毕业生至少提供1次职业指导、5次岗位推荐、1次技能培训或就业见习机会。
(三)精准施策,强化就业服务。常态化开展就业创业有关政策宣传,深入实施访企拓岗促就业行动,持续举办未就业毕业生校园网络招聘活动,线上线下结合走访慰问,为未就业毕业生提供招聘求职、政策咨询、职业指导、创业辅导等多元化、专业就业服务。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学院要将就业服务攻坚行动作为做好当前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重要抓手,作为推深做实主题教育的具体实践,细化实施方案,明确工作措施、时间安排和保障机制,推动攻坚服务行动取得实效。
(二)规范去向登记。学院要指导毕业生统一使用全国高校毕业生毕业去向登记系统自主登记、确认、查询个人毕业去向毕业去向,并严格审核把关登记信息,确保信息真实准确,帮助毕业生完成就业手续办理。
(三)确保帮扶效果。各学院要逐一摸排离校未就业毕业生的就业需求,制定切实可行的帮扶计划,确保帮扶实效。行动结束后,各学院要认真总结工作情况,提出改进措施,形成书面报告,2023年12月15日前报送党委学生工作部(处)。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陈老师 0551-62901080。
党委学生工作部(处)
2023年7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