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系电话:
0551-62901991(屯溪路校区学生资助服务大厅)
0551-63831043(翡翠湖校区学生资助服务大厅)
电子邮箱:
xszz@hfut.edu.cn
各学院:
为做好我校2013-2014学年国家助学贷款续放信息的核对工作,现将有关事宜做如下通知:
1、工作要求:
(1)根据学生资助服务中心提供的《2013-2014学年国家助学贷款续放信息核对表》(电子表已发至各学院专管员老师邮箱),各学院须准确核对本院贷款学生的全部信息,特别是中行借记卡卡号及与之配套的对账簿或存折账号(务必去银行核实折、卡是否有效可用)、身份证号码、手机号码、E-mail、QQ、家庭住址、家庭电话、父母姓名及手机号码等,对于父母已故的,应在相应栏目填写“已故”,对于基本信息不完整的学生,银行可以不予放款。
(2)申请终止贷款的学生,请在《2013-2014学年国家助学贷款续放信息核对表》中用红色标注,在备注栏目标明“停贷”,终止贷款学生须提交《合肥工业大学在校生国家助学贷款停贷申请表》。
(3)各学院在核对续放贷款学生基本信息时,若对表格中的栏目进行增加和删除,需在备注中标注。有转入或者转出的学生,请在备注里填写“由XX学院转入”或者“已转入XX学院”。若有学生信息遗漏的,请直接与学生资助服务中心联系校核。
2、材料的报送方式与报送时间:
(1)报送材料:
《XX学院2013-2014学年国家助学贷款续放信息核对表》(电子版)
《合肥工业大学在校生国家助学贷款停贷申请表》(附件一、纸质版、一式二份)
《XX学院停贷学生信息汇总表》(附件二、纸质版和电子版各一份,纸质版需加盖学院公章)
(2)报送方式与报送时间:
各学院将贷款信息审核、汇总后,电子版汇总表发送至hfutzz@126.com,纸质版材料以学院为单位交至学生资助服务中心,材料截止报送时间为6月20日。
学生资助服务中心
2013年5月27日
附件一:合肥工业大学在校生国家助学贷款停贷申请表.doc
附件二:XX学院停贷学生信息汇总表.xls
附件三:“XX学院2013-2014学年国家助学贷款续放信息核对表”填表说明.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