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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3年宝钢教育奖推荐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3-05-16    作者:    来源:学生资助服务中心    浏览:    打印

各学院:

宝钢教育奖是宝钢教育基金会支持我国高等教育的一项主要公益事业,旨在奖励优秀人才,支持教育事业发展。2013年宝钢教育基金会首次在我校开展宝钢教育奖的推荐评选工作,为确保本次推选工作的公平、公正、公开,现将有关工作事宜通知如下:

一、我校获推奖项及名额

宝钢优秀学生奖:金额为5000元/人,推荐2名。

宝钢优秀教师奖:金额为1万元/人,推荐1名。

二、申报及评选条件

宝钢教育奖申报对象为我校在籍的本科生、研究生和从事教育教学工作5年及以上的在编教师。

1、申报宝钢优秀学生奖的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模范遵守国家法律和校纪校规,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和行为习惯,诚实守信。

(2)勤奋学习,成绩优秀,具有一定的学习能力、创新能力、动手能力、灵活运用知识能力、口头与书面语言表达能力(以下简称五种能力);研究生还应具有较强的科研能力,并取得一定的优秀研究成果。

(3)尊重师长,友爱同学,乐于助人,积极参加社会实践和公益活动,能承担社会工作,具有团结协作精神。

(4)积极参加体育锻炼,身心健康,乐观进取。

2、申报宝钢优秀教师奖的条件:

(1)忠诚党的教育事业,有强烈的事业心和团结协作精神,爱岗敬业,师德高尚,治学严谨,教书育人。

(2)坚持工作在教学第一线,近三年连续承担本科生教学任务,每学年完成本科公共基础课或专业基础课授课在64学时以上,且教学效果好,深受学生和同行好评。

(3)积极参与教育教学改革和教学基本建设,在教学内容、教材、方法、手段改革方面取得显著成果,获省部级及以上教学成果奖,或在核心期刊及以上刊物上发表教育教学研究论文,或有正式出版的教材、专著等。

(4)注重因材施教与学生的“五种能力”的培养,并取得显著成效;其直接培养、指导的学生在科学研究、竞赛、设计、创新实践和社会服务等活动中取得突出成绩,获省部级及以上奖励。

(5)有与职称相应的学术水平和科研成果,特别是能够将学科前沿知识和科研成果融入教学实践中。

三、推荐名额

2013年我校被列为宝钢教育奖的非评审学校,请各学院对照宝钢教育奖的申报和评审条件,优中选优,大力挖掘推荐综合素质全面,有突出表现的优秀学生和教师。各学院可根据情况分别推荐1名学生和1名教师。

四、推荐程序

1、符合条件的学生和教师向所在学院提出申请,分别填写《宝钢教育基金优秀学生奖评审表》或《宝钢教育基金优秀教师奖评审表》(均一式两份,A4正反面打印装订),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需由学院审核盖章)。

2、学院对申报学生、教师进行初审,并将推荐名单及材料(纸质版)于6月10日前报送学生资助服务中心,同时《评审表》电子版报送至邮箱yyzx626@163.com。

3、学校成立宝钢教育奖推荐评审委员会,确定我校推荐名单(2名学生和1名教师),并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

4、由学生资助服务中心汇总负责按宝钢教育奖评选工作要求,将我校推选材料进行上报,由宝钢教育基金会按照评审工作要求确定最终获奖名单。

五、相关要求

1、《评审表》中“主要事迹”一栏应具体生动、简明扼要、实事求是地介绍教师的业绩和学生在校期间所取得的成绩。教师的事迹应用具体的事例介绍其在教学内容的更新、教学方法和手段的改革、培养和考核学生的能力和素质方面的突出成绩;学生事迹应介绍学生在德、智、体、美、劳诸方面,特别是入校后在“五种能力”方面的现实表现。

2、申请的教师和学生应实事求是地按照要求认真填写《评审表》中的各项内容。如填写项目出现马虎、敷衍了事者,将取消其推荐资格。在校内推选工作中,《评审表》中学校意见栏由所在学院填写。

3、请各学院对本学院推荐人选所提交的申报材料严格审核,并对个人主要事迹综述进行审阅,做到行文流畅,内容具体,事迹突出,逻辑清楚,层次分明。

4、今年是我校首次开展宝钢教育奖评选工作,请各学院高度重视,认真组织,积极落实,做好本学院推选工作。

联系人:钟军、袁舟群 联系电话:62904809、62901045

学生资助服务中心 人事管理办公室

2013年5月16日

附件:1 、宝钢教育奖评颁实施细则.doc

2、宝钢教育基金优秀教师奖评审表.doc

3、宝钢教育基金优秀学生奖评审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