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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评选2013年“中银奖学(教)金”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3-09-16    作者:    来源:学生资助服务中心    浏览:    打印

各学院:

为促进教育事业发展,激励家庭经济困难优秀大学生顺利完成学业,同时为表彰长期致力于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的教师,中国银行安徽省分行合肥市庐阳支行在我校设立“中银奖学(教)金”,按照奖学(教)金设立协议要求,现对奖学(教)金评审工作通知如下:

一、奖励对象及要求

“中银奖学金”以我校全日制在校家庭经济困难优秀本科生为奖励对象,获奖学生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坚持四项基本原则,遵纪守法;

2、老生要求家庭经济特殊困难,学习成绩优异,学习刻苦,专业学习中成绩排名在前30%;

3、新生要求家庭经济困难,入学成绩优异;

4、积极参加社会、学校公益活动和文体活动。

“中银奖教金”以我校从事学生资助工作专职教师为奖励对象,获奖教师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1、热爱学生资助工作,思想品德优良,工作作风踏实;

2、专职从事学生资助工作满二年及以上;

3、在学生资助工作领域取得相关研究成果者优先考虑。

二、奖励数量及名额分配

“中银奖学金”奖励本科生15名,每名奖励3000元;“中银奖教金”奖励教师5名,每名奖励1000元。

学院各推荐1—2名学生,1名教师。

三、评选程序

“中银奖学(教)金”评选为各相关学院在学生和教师自愿申请基础上进行推荐。程序如下:

1、学生或教师本人向所在学院提出申请,提交《合肥工业大学社会捐资奖助学金学生申请审批表》(见附件一、纸质版一式两份、正反打印)或《合肥工业大学中银奖教金申请审批表》(见附件二、纸质版一式两份、正反打印);以学院为单位填写《合肥工业大学社会捐资奖助学金学院申请汇总表》(见附件三、电子版);

2、学院进行初评、推荐工作,推荐资格适当向新生和低年级学生倾斜,并于9月29日前将推荐材料纸质版报送学生资助服务中心,学院电子汇总表发送至hfutzz@126.com

3、学生资助服务中心会同相关单位组成评审委员会进行评审,确定获奖名单,并对获奖学生和教师进行为期五个工作日公示;

4、颁发获奖证书及奖金。

学生资助服务中心

2013年9月16日

附件一:合肥工业大学社会捐资奖助学金学生申请审批表.doc

附件二:合肥工业大学中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doc

附件三:合肥工业大学社会捐资奖助学金学院申请汇总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