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系电话:
0551-62901991(屯溪路校区学生资助服务大厅)
0551-63831043(翡翠湖校区学生资助服务大厅)
电子邮箱:
xszz@hfut.edu.cn
各学院、相关学生:
为贯彻落实《财政部教育部民政部总参谋部总政治部关于实施退役士兵教育资助政策的意见》(财教[2011]538号)精神,也为做好我校2013-2014学年度普通高校退役士兵学费资助工作,学生资助服务中心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条件:
1、申请学费资助学生应满足退役时间一年以上,且该生目前在校就读;
2、在校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后复学或退役一年内入学的学生不享受该政策资助;
3、大学专科生毕业后入伍,退役一年后没有参加高考而是通过专升本考试考上本科的,本科或以后阶段不享受该政策资助。
二、报送材料:
1、符合资助条件的学生自愿提出申请并如实填写《2013-2013学年度普通高等学校退役士兵学费资助申请表》(纸质版、一式两份、见附件一);
2、《义务兵退出现役证》复印件一份;
3、《2013-2014学年度普通高等学校退役士兵学费资助初审名单表》(电子版,见附件二),发送至hfutzz@126.com。
三、报送截止时间:2013年10月20日。
四、注意事项:
1、学生填写申请表时不得随意涂改,申请表中关于服役期间的填写应有具体的起始年月;
2、学生按照学年进行申请,每次只能申请当年的学费资助;申请金额按照学费标准,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6000元。
学生资助服务中心
2013年9月26日
附件一:2013-2014学年度普通高等学校退役士兵学费资助申请表.xls
附件二:2013-2014学年度普通高等学校退役士兵学费资助初审名单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