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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4年宝钢教育奖优秀学生奖推荐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4-06-09    作者:    来源:学生资助服务中心    浏览:    打印

各学院:

根据《2014年度宝钢教育奖评审工作通知》(宝基字[2014]2号)精神,我校2014年宝钢教育奖优秀学生奖推荐工作开始启动,现将推荐工作通知如下:

一、奖助类别及金额

宝钢优秀学生奖:推荐资格1名,奖励金额为1万元/人。

二、申报对象、条件

(一)申报对象

宝钢优秀学生奖申报对象为我校非毕业班的全日制本科生或研究生。

(二)申报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模范遵守国家法律和校纪校规,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和行为习惯,诚实守信。

2、勤奋学习,成绩优秀,具有一定的学习能力、创新能力、动手能力、灵活运用知识能力、口头与书面语言表达能力(以下简称五种能力);研究生还应具有较强的科研能力,并取得一定的优秀研究成果。

3、尊重师长,友爱同学,乐于助人,积极参加社会实践和公益活动,能承担社会工作,具有团结协作精神。

4、积极参加体育锻炼,身心健康,乐观进取。

三、推荐名额分配

各学院推荐1名学生候选人。

四、推荐程序及相关要求

(一)推荐程序:

1、符合条件学生向所在学院提出申报,填写《宝钢教育基金优秀学生奖评审表》(均一式两份,A4正反面打印装订),表格格式不得更改,并提供本人奖学金证书复印件,专业或学科领域发表论文和科研成果复印件或证明材料。

2、学院对申报学生进行初审,并将推荐名单及材料(纸质版)于6月20日前报送学生资助服务中心,同时《宝钢教育基金优秀学生奖评审表》电子版报送至邮箱yyzx626@163.com

3、学生资助服务中心将会同学校相关部门组成宝钢优秀学生奖推荐委员会,确定我校推荐名单,最后由学生资助服务中心将推荐材料进行上报,由宝钢教育基金会确定我校获奖学生资格。

(二)相关要求:

1、《评审表》中“主要事迹”一栏应具体生动、简明扼要、实事求是的介绍学生在校期间所取得的成绩。“学生事迹”一栏应介绍学生在德、智、体、美、劳诸方面,特别是入校后在“五种能力”方面的现实表现。

2、申请学生应实事求是的按照要求认真填写《评审表》中的各项内容。如填写项目出现马虎、敷衍了事者,将取消其推荐资格。

3、要求各学院能够高度重视该项工作,积极落实、认真组织。

联系人:袁舟群 联系电话:62901045

学生资助服务中心

2014年6月10日

附件:宝钢教育基金优秀学生奖评审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