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学校主页
  • |
  • 学工系统

学生资助

学生资助

当前位置: 首页 > 学生资助 > 正文

关于举办2016届国家助学贷款毕业生诚信教育会暨还款协议签订仪式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04-06    作者:    来源:学生资助服务中心    浏览:    打印

各学院、相关学生:

经学工部学生资助服务中心与贷款经办银行——中国银行合肥庐阳支行协商,现定于4月14日下午三点在屯溪路校区东风报告厅举办“2016届国家助学贷款毕业生诚信教育会暨还款协议签订仪式”。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参与学生

1、还款协议签订学生:我校办理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的2016届毕业生(申请办理贷款展期的学生无需签订还款协议);

2、展期协议签订学生:我校办理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因继续深造而需要办理贷款展期或贴息的毕业生(包括在还款期内的往届毕业生)。

二、活动内容

1、诚信教育会及面签工作:4月14日下午三点在屯溪路校区东风报告厅集中开展诚信教育宣传工作,并由银行工作人员介绍国家助学贷款还款指南并现场指导学生填写还款协议和展期协议。

2、协议提交:研究生:4月15日—22日(正常上班时间)

本科生:4月25日—5月13日(正常上班时间)

在翡翠湖校区和屯溪路校区学生资助服务大厅同时开展。

三、学生需准备相关材料

1、签订还款协议所需材料:

(1)用于偿还国家助学贷款的中国银行普通活期性质的借记卡复印件(1份);

(2)与借记卡配套的对账簿(或存折)复印件(1份);

(3)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1份);

(4)《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国家助学贷款还款协议》(3份,现场发放);

(5)《国家助学贷款延长自主还款期限申请书》(现场发放,今年开始需要将自主还款期限由原毕业后6年延长为13年的同学填写此申请书,按照6年还款期的同学无需填写)

2、签订展期协议所需材料:

(1)研究生录取通知书复印件(1份);

(2)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1份);

(3)学生证复印件(1份);

(4)用于偿还国家助学贷款的中国银行普通活期性质的借记卡复印件(1份);

(5)与借记卡配套的对账簿(或存折)的复印件(1份);

(6)《合肥工业大学国家助学贷款展期申请审批表》(1份,学生事先下载打印填写好,需加盖学院公章);

(7)《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国家助学贷款调整还款计划及贴息申请书》(3份,现场发放);

(8)《合肥工业大学国家助学贷款展期毕业生入学报到回执》(1份,学生事先下载打印填写好,需加盖相应公章)。

注:若办理展期申请时还没有收到研究生录取通知书,则须将其和(8)在研究生入学报到后寄回校学工部学生资助服务中心,如果2016年10月1日前学工部学生资助服务中心未收到相关材料,则视为学生自动放弃申请展期。

四、注意事项

1、务必去银行核实中国银行借记卡和对账簿(或存折)是否匹配,确保有效、可用;

2、申请办理贷款展期的学生只须签订《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国家助学贷款调整还款计划及贴息申请书》,无须签订还款协议;

3、即日起可到中国银行合肥庐阳支行办理还款手续。若还款活动签订前已经全部结清贷款的,则无需签订还款协议,贷款已结清的同学请凭银行出具的还款凭证到学生资助服务中心备案;

4、2016年6月26日前只需偿还国家助学贷款本金,不计利息。在6月26日前已全部结清贷款的,之前所签还款协议自动作废,贷款已结清的同学请及时告知学生资助服务中心备案。

学工部学生资助服务中心地址:

屯溪路校区:大学生活动中心(德园)四楼,联系电话:0551-62901991

翡翠湖校区:综合楼一楼(一食堂对面),联系电话:0551-63831175

学工部学生资助服务中心

2016年4月6日

附件1:合肥工业大学2016届贷款毕业生国家助学贷款还款指南.doc

附件2:合肥工业大学国家助学贷款展期申请审批表.doc

附件3:合肥工业大学国家助学贷款展期毕业生入学报到回执.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