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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6年新增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办理工作通知

发布时间:2016-10-27    作者:    来源:学生资助服务中心    浏览:    打印

各学院、相关同学:

经学工部学生资助服务中心与中国银行合肥庐阳支行协商,将于近期开展2016年新增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签约办理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一、携带下列贷款申请材料签订贷款合同(注:请携带黑色签字笔填写材料)

1、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申请书(手写,需详细写明家庭贫困情况,有辅助证明材料可附后);

2、经学生家庭所在乡镇或街道民政部门(不含村)核实并盖章确认的《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需学生本人和家长本人签字,不能代签(须原件);

3、《合肥工业大学国家助学贷款学生家长确认书》(经家长签字确认后,再加盖民政部门公章);

4、父母身份证正反复印件,如果父亲或母亲已故,则应注明“已故”,若没有身份证,则需提供带有照片的户籍证明原件;

5、学生身份证正反复印件(两份,身份证有效期必须在2016年12月31日之后)和学生证复印件,未成年人须提供法定监护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和书面同意申请贷款的声明,此声明须原件;

6、中国银行合肥市内普通活期性质的借记卡复印件(卡号如果复印不清楚请在借记卡下方手写一遍卡号);

7、中国银行卡对应对账簿复印件(或由中国银行盖章确认的对账簿账号单据)。

二、中国银行贷款借记卡的相关事项

新增贷款的2016级新生已领到中国银行卡还未激活的,请尽快携带有效身份证原件和发放的中国银行借记卡前往合肥任意一家中国银行网点办理银行卡激活、密码修改等手续。

没有中行卡的学生请携带有效身份证原件前往合肥任意一家中国银行网点办理一张普通活期性质的中国银行借记卡。

三、贷款合同签约时间安排及材料收取

翡翠湖校区学生于11月2日下午4:00九教101进行集中面签工作;屯溪路校区学生于11月3日下午3:00在大学生活动中心三楼第二会议室进行集中面签工作

学生在11月9日之前于翡翠湖校区或屯溪路校区学生资助服务中心大厅上交材料。

四、相关注意事项

请各学院高度重视学生贷款面签工作,通知已进行贷款预申请的学生务必在规定时间内,携带相关申请材料前往现场签约合同,避免因错过时间或材料不全导致学生贷款办理失败。若不能在规定时间内签约合同及上交相关材料的,将视为自动放弃国家助学贷款。

联系人: 刘老师63831175、62901991、63831191

学工部学生资助服务中心

2016年10月27日